本招标项目为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和商业信用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全面总结好改革发展成果,系统梳理好逻辑规律,认真谋划好未来思路,做好2022年度及今后一段时期课题研究工作,国务院国资委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开展国资国企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
2.2 项目招标所在地区:北京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0个标段。
2.4 项目名称: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开展课题研究30项。
(1)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理论体系建设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2)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对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指导作用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3)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中的历史贡献和时代使命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4)新时代中央企业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5)国资央企落实制造强国战略,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6)新时代国有企业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路径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7)国资央企在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作用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8)国有企业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方式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9)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后国企改革重点方向思路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10)新国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
(11)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路径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3)新时代构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4)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重点领域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5)政府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关系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6)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及实践路径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7)新地缘政治形势下中央企业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8)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19)中央企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重点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0)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模式和路径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1)中央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策略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2)国有企业产学研用合作及成果转化机制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3)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关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4)国有企业数据资产运用与保护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5)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重点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6)国有企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7)可持续发展战略下ESG在国企的应用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8)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六个有机统一”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29)新时期中国特色国企腐败治理长效机制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30)国有企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18万元)
注:招标人对中标承担单位提供课题补助资金,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
2.6 服务期:300个自然日。项目实际实施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须不晚于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成果,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提交,根据甲方安排进行结题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中标人应负责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课题研究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研究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
3.4 投标人其他要求:(1)课题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鼓励跨单位、跨领域、跨学科开展联合研究;(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4)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5)须按照选题说明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组建课题组,按照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填写《国资国企课题研究申请书(2022年度)》;(6)建议投标人集中研究力量聚焦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第1标段-第5标段: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
第6标段-第10标段: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
第11标段-第15标段:2022年10月9日10时00分;
第16标段-第20标段:2022年10月9日10时30分;
第21标段-第25标段:2022年10月9日11时00分;
第26标段-第30标段:2022年10月9日11时30分;
递交地点:北交所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台(https://cbexepp.sdicc.com.cn)、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 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 标书款支付: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7.6 其他
(1)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2)平台使用费: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10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319129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招 标 人:商业信用中心
联 系 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511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8.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佳佳、耿丽娟
座 机:010-82144869、010-82144888-634
邮 箱:sunjiajia@csix.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B座1520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688-6166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特别提示
投标人须在2022年9月20日17时前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平台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报名阶段无需提供附加材料。报名完成后,投标人须在2022年10月9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未在2022年9月20日17时前完成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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